有关路桥的传奇种种,基本定律是“无转包、不新闻”。
对于民众质疑的天桥质量题目,相关部分给出四个原因,要么是天色不好,要么是行人有题目,但同样的天色、同样的行人,为什么盐田区有40多座人行天桥,其他天桥并未泛起类似题目?显然,这种“让老天背黑锅”的回应,很难赢得民众信服。
倒是有关天桥修补得如斯弱不禁风的辩解,很有些天马行空的意思。但既然地方部分回应说“不存在转包”现象,好像也不好意思再以小人之心度之,存疑的继承存疑,追问的继承追问。 2010年,鄂尔多斯市耗资十几亿元建成不到半年的“那达慕”会场主体钢结构坍塌,当地解释为“因碰到近期骤冷的天色”;前不久,武汉卓刀泉立交桥通车仅一年桥面现坑洞,武汉城投团体称,受天色影响……
笔者认为,类似推诿责任的现象不能再继承下去了,为避免国有资产项目投资今后继承“打水漂”,有必要在工程项目领域实施“过错推定责任”。只要设计是50年的桥梁,才三五年就垮掉了,不管什么原因都要拿“项目方”或相关部分开刀。
建筑领域中,天色已经成为万能的“临时工”,桥垮了,路烂了,楼塌了,都是天色所致。对质量题目,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给出了四个理由:一是封锁天桥施工交通疏解压力大、市民投诉强烈,多个天桥被迫提前开放,影响工程质量;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天色严寒,影响PU胶硬化;三是盐田区地舆前提特殊,降雨相对频繁,长期暴晒及雨淋,PU胶膨胀系数与钢板膨胀系数不一样;四是交付使用后,部门市民乱扔烟头、推自行车不走自行车坡道等行为,造成桥面PU胶被烫坏、踏步防滑条受损。也就是说,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管是否“分包”、“转包”,也或是不是类似的铁路项目中“骗子承包”、“厨子施工”,公家大可只看结果不问过程。